2016-11-02
重慶市璧山區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璧山區璧城街道安居路北延伸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重慶市璧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璧發改項目[2016]107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重慶市璧山區城鄉建設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重慶市璧山區城鄉建設委員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璧山區璧城街道。
2.2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
包括道路長約361米,路幅寬36米,其中路面寬28米,人行道寬8米,兩側各4米。主要建設內容為道路、人行道、排洪拱涵、排水、電力、給水、燃氣、通信、交通工程等。
2.3工程總投資:約5765.84萬元。本次招標工程投資約1966.62萬元。
2.4工期為21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
2.5招標范圍:
(1)《重慶市璧山區璧城街道安居路北延伸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設計圖》(共一卷)中連接已建安居大道、未建龍梭中路、已建龍梭中路設計范圍線和接北星大道護腳外邊線內的全部內容(起點樁號為K0 000,終點樁號為K0 316.086,道路全長約316.086M,不包括邊溝)其中:
①道路工程除人行道欄桿外的全部內容;
②給水、燃氣、通信工程只包括土石方開挖回填及棄渣外運、其余內容未包括;
③電力工程包括除電纜敷設外的全部內容;
④人行道及生物滯流帶包括除綠化植物及種植土外的全部內容。
⑤本項目不包括中水安裝工程,但包括中水工程中管溝開挖與土石方回填。
(2)招標范圍內對設計圖不明確的內容按以下原則處理:場內土石方開挖按7:3計算,土石方外運按1KM計算;清淤外運按1KM計算;借土石方回填按土石比3:7計算;借土石方回填已計算開采費用,借土石運距按1KM計算;因渣場距離及外借土石方運距無法確定,現土石方及淤泥均按1KM計算;給水、燃氣、中水和手孔井工程土石方開挖回填按人工施工計算、其它土石方工程開挖回填按機械施工計算;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計算;水穩層按商品水穩層計算;30*60*6CM厚透水磚按150元/M2暫估材料單價計算。
(3)招標文件中補充的工程內容、答疑資料、澄清資料、其他補遺資料等相關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近五年內應有合同金額達1500萬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等類似工程共3個及以上施工業績。
3.2按照《重慶市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入渝信息報送管理辦法》(渝建發〔2016〕22號)文規定,2016年5月1日起,重慶市外建筑企業在投標前必須納入市城鄉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入渝信息庫”。市外施工企業的原分支機構入渝登記備案證在有效期內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機構入渝登記備案證;市外施工企業原分支機構入渝登記備案證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施工企業提供本單位已納入市城鄉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入渝信息庫”的有效證明文件。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參加與工程項目招投標時,該項目所配備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應當是已納入“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入渝信息庫”的人員。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工程無需報名,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1月2日起,登陸璧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直接下載本項目的招標文件、答疑、補遺、最高限價等相關資料,不管投標人下載與否,都視為投標人收到以上資料并全部知曉有關招標過程和事宜,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4.2本招標公告開始發布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各投標人應隨時在璧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關注本招標項目相關修改或補充內容。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通過網上銀行在繳納投標保證金時一并繳納,售后不退。未繳納招標文件費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收。
4.4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38萬元整,繳納方式及到賬時間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起止時間及地點:
遞交時間:2016年12月1日12時00分開始受理,2016年12月1日12時30分停止受理。
遞交地點:重慶市璧山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開標室。(璧山區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號)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質疑時間
2016年11月7日17時00分前在璧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匿名提出。
7.答疑時間
2016年11月8日17時00分前,如遇特殊情況答疑時間順延。